第一次见林砚,他的锁骨在阳光下白得像未拆封的牛奶盒。我蹲在地上捡小熊钥匙扣时,他指尖蹭过挂件上的“平安喜乐”,耳尖红得比我发卡上的草莓还要鲜艳。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个总在天台拼天文模型的男生,会成为我生命里最不讲道理的光量子。
高二的物理自习课,他把洛伦兹变换讲成草莓味。我在他公式间隙贴彩虹贴纸,他就用铅笔在我星图旁画洛希极限——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天体相互作用时的“甜蜜临界点”。他总说我发顶的呆毛像脉冲星辐射,却在我被数学题难哭时,偷偷把解题步骤写成星星形状塞进我铅笔盒。
高三暴雨夜,他护着我跌进排水渠。我攥着他渗血的手腕,闻到雪松混着碘伏的味道,忽然觉得比任何流星都安心。相机碎在泥水里,胶卷却在他掌心绽成星图,那时我才懂,妈妈说的“相机里藏着星星”,原来说的是他眼里的银河。
大学报到那天,他穿着印着脉冲星的T恤来接我。阳光穿过他新配的无框眼镜,在我英语课本上投下晃动的光斑。他帮我搬行李时,后颈的旧疤露出来,我突然很想亲上去——就像他偷偷补我物理笔记时,在“多普勒效应”旁画草莓那样不讲道理。
大四毕业展,他的脉冲星模型旁缀着我做的草莓吊坠。小学妹说模型里藏着英语密码,我凑近一看,底座的星图坐标连起来是“I ♡ XZX”。他站在人群里看我,耳尖还是红得要命,像十六岁那年被我撞破藏贴纸时一样。
现在我们坐在天文台顶楼,他的博士论文致谢页写着:“感谢我的恒星,允许我用一生做你的观测员。”我咬着草莓棒棒糖看他调试望远镜,忽然想起第一次见他时,他课本里藏着的旧照片——穿碎花裙的我和穿白大褂的他爸爸,原来命运早就在星图上画好了箭头。
夜风掀起他的白大褂,我看见他腕间的银链换成了婚戒。他转头时,镜片上倒映着我的影子,比任何星图都清晰。猎户座的流星划过天际,他忽然吻我,带着咖啡和雪松的味道,像把整个宇宙的甜都偷来了。
手机震动,相册弹出张老照片:十六岁的我把小熊钥匙扣塞进他掌心,阳光在他睫毛投下碎钻般的光斑。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这个瞬间会在时光里长成参天大树,根须缠绕着彼此的星辰大海。
原来心动从来不是突然的量子跃迁,而是无数个瞬间的累积——是他耳尖的红,是我发卡的草莓,是每个看星星的夜晚,他望向我时,比星光更烫的目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