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羡慕那些真正幼稚的人,因为他们比你快乐
——《假如给我三天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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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之后经从丹尼尔那里拿了房卡就回去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金打开门
此时的派厄斯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笔记本电脑,不知道在敲打着什么
“阿派?”金走了过去
看到金走过来的派厄斯,把打好的字点了保存,便合上了笔记本电脑“走吧,吃饭”
看到派厄斯的举动,金皱了皱眉,但也没说什么
走到座位上坐下,金主动提出了话题“住宿您同意了?”
“嗯,看来丹尼尔已经和你说了”派厄斯放下碗筷靠在椅子上“还有就是以后你不用再出任务了”
“为什么?!”金拍桌而起“我是……”金突然不说了,有点颓废的坐下“对不起,我明白了”
派厄斯的意思他是不能反抗的,他也不可能反抗……
“金……”派厄斯有点无奈,他多么希望金再得寸进尺一点,再自大一点,再自私一点……
对外他让金和自己以兄弟相称,可是他明白,金……把他视为超乎生命的存在……
而这仅仅是因为自己对他的虚情假意……
他永远记得那天自己准备告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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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你认为我们的关系怎么样?”
“我永远是您最忠诚的下属,您是我生命至上的存在!”
“……”派厄斯沉默了
换作以前自己估计会嘲讽他,但现在……呵,他只想嘲讽自己
“以后叫我阿派吧……”这样或许会和我亲近点吧……
“啊?是!”只是一瞬间的顾虑,没有疑问,在金眼里他做什么都是对的
在派厄斯成功的路上,如果缺一颗垫脚石,金可以把自己的脑袋卸下来当他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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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派厄斯很烦,突然他想到了什么“你明天还要上课吧”
很有意的扯开话题
“啊?嗯!如果您需要的话,我可以不……”
“不,就是问问你去收拾东西吧,必要的都收拾好了,你看看少什么”
“哦”金又吃了两口就回房间了
看着金的房门,派厄斯陷入了沉思,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
是看到他满脸血却一脸笑容的,把对方的人头递给自己的时候?
是看到他一身伤却为自己挡子弹的时候?
还是……
或许自己在那个时候就喜欢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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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啊大哥哥,你可以让一让吗?那边有太阳我想坐那里”
一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金发小男孩,手上拿着一个同样脏兮兮的馒头,睁着天蓝色的大眼睛望着面前较高的红发男孩儿
“滚”红发男孩看了他一眼
金发小男孩也没在意,在红发男孩身旁一屁股就坐了下来,咬了口手里的馒头“我叫金哦,金色的金!你叫什么呀?”
“……”红发男孩没有回答
“好吧”金又咬了一口馒头“那我叫你红头发大哥哥吧!以前没有见过你啊?你是新来的吧?”
“……你烦不烦?”男孩终于忍不住了
金把手里的馒头吃掉,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递给红发男孩“你是不是饿了?没有领到食物才坐在这里的?今天的对手过于凶了些,所以回来晚了,只有两个馒头了,还有一个给你吧”
合着你刚才不给我就让我看着你吃……
男孩看了看金,拿过的馒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见男孩吃了馒头,金拍拍屁股“好啦,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我罩着你!时间也不早了,我走了,红头发大哥哥再见!”
……
“打他!连食物都不带,还敢在这里呆着!”
“打!往死里打”
一群人围攻一个红发男孩
“你们在干什么?”
“啊——是金啊!金又要去晒太阳啊?”
“是啊,但是你们围在这里干什么?”
“让路快让路,让金过去”
“金,这里有个不带食物的”
人群让出一条道路
红发男孩抬头看了看啊……是他啊,会一起挨打吧……
“咦?红头发大哥哥?他是金的朋友哦!记住他的脸”
“啊……啊?金……金的朋友啊,记住了,记住了,都散了吧,这是金的朋友,都走吧,那……我们走了?”
“嗯!”
什么嘛,一个小孩子而已居然……
……
刀上的血滴落在地上
“喂喂喂,这么弱的吗?都没有那边的狗狗耐打”金发染上了和他一样的红色“还有人吗?”
他……亲眼目睹了金杀人的全过程
……
“大哥哥,我要走了!这把刀给你!”
从始至终他没有和金说过一句正常的话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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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派洛斯把眼镜往上拉了拉“还真是狗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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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对不起,更新的有点慢
今天的我也在努力哦
一起加油吧
————来自爱你们的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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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点出我的错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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