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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老天爷高抬贵手让烂事远离我

我的青春疼痛文学

  有人说,一生谈三次恋爱最好:一次懵懂,一次刻骨,一次一生,我想用尽千万种勇气来遇见一个你,我想,三次都是你。

  我并不认为有人会爱我或者惦记我很久,人来人往,你又会记住我多久?她就站在那里,站在操场上,站在我十七八岁的心中。

  我还记得十七岁的时候还交了好多好多朋友,每天都有回不完的信息,早上打开手机就像看作文一样,后来时间长了,慢慢地我觉得没意思了,单方面维持的友谊有什么意思呢,我开始寻找能和我长期在一起的人,我总是会找到一些我觉得不错的人,可是慢慢才发现我觉得不错的人并不这样觉得我,他们傲娇、执拗、谎言满嘴都是。直到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是我不肯松手,我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再去维持那些不长久的关系,受不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敏感到别人说错句话,我就开始慢慢地我淡出了他们的圈子,后来又接着顺其自然接触了一个又一个新的人……

  人的一生也许就是在替代与被替代中进行,车总是路过,人总是错过。重要的人越来越少,留下来的人越来越重要。

  如果…如果要是有如果就好了,以后的以后,无论是谁,我都嫉妒他和你在一起,站在你身边,我确实太想成为站在你身边的那个人了,我是说,如果。

  带着慢慢来的都是诚意,好戏都藏在烟火里,当经过真正的思念,你就会发现所谓的爱情不是性,是情,失去比得不到更可怕,因为它多了一个过程叫曾经,马上,风吹、叶落、雪起,这一年又要过去了。

  我欲见你,又何惧一两个春秋?

  旁边的窗吹了一阵又一阵的风,带着些许寒意,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发着呆,想着某个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觉得很遗憾。以前我总想着把遗憾写出来,就能保存、能记录、能有意义。可是后来才发现,人生有太多的遗憾了,我的遗憾无论讲给谁听,也改变不了它遗憾的事实,我只是想不明白,两个人的事情,为什么要第三个人来出谋划策?

  那年的风好大,于是我把喜欢写在风里,风过之处,人人皆知我,可惜那年风停了,不知晓你听见了吗?那个年纪真好,能在课桌上撑着头、聊着自己天花乱坠的未来和梦想。我并非很想回到那年的高中时代,但这并不妨碍我继续怀念,我想,或许让我念念不忘的是一种情怀、一种感觉、一种只属于青春的背景、就像是校园文里的环境描写:摆在桌子上的书本、昏昏欲睡的午后、课堂,这些都是我记忆里的片段,所怀念的并不是考试和排名,而是那种你曾经有过,但是后来很难再遇到的专属于年少的感觉,以及那个十七岁曾认真憧憬过未来的小小自己。

  也许在有人看来,我病态,偏执,糟糕,可我还是想,希望老天爷高抬贵手,让所有烂事远离我,

  今天很安静,下了点小雨,街上的人都行色匆匆,他们都好奇怪?哦,都秋天了,那我在稍微多等一等。

  我还记得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你结婚时给了我一张请柬,我摸了摸新郎的西装,跟他说:

  “这是我十八岁时候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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