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龙一律师?
龙一啊啊,在!
龙一从刚才的发愣里缓过来,决定拿双龙的提示试试看,
龙一确实,犯人没必要非得挖出一颗子弹带走啦......但是吧,我觉得......犯人是“不带走子弹不行”。
法官也就是说犯人是逼不得已?但是为什么?
这个龙一怎么会知道嘛?但是现在就算是瞎猜也得猜了。
龙一呃,这个......比方说......那个,就......这颗子弹......打中了犯人?什么的......对吧。
啊这,瞎猜也确实天马行空了很多啊,那么BGM先停一下。
法官你是说,子弹击中了犯人?
龙一呃,我就是举个例子而已啊。
龙一赶紧收起自己的嬉皮笑脸,
龙一要是子弹打中犯人,TA总不能当场把子弹抠出来吧?所以说不想带走也得带走咯。......啊,法官大人,您觉得呢?
怎么说呢,全场是坟场般的寂静。因为啊,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龙一显然就是在垂死挣扎,但是吧......他提出的这个情况,还真的没法反驳!
嗯......你还别说,虽说是信口开河,但是这个可能性也挺高的嘛!
法官所以辩护人,你的意思是说......犯人作案的时候,自己也中枪了,于是只好带着第二发子弹匆忙逃离现场,导致现场只剩下一颗子弹?!
龙一啊,对呀。我就是这个意思......
法官可是!里面的火花和日向,他们两个都没有中枪啊!所以......?
龙一那,犯人是从外面来的......不就行了嘛?
这......竟然完全没法子反驳,而且还很有道理!BGM!
BGM:High Speed Action
龙一咳咳,我总结一下......
龙一瞬间理通了一切的思路,
龙一当时法庭内火舞和日向发生了争执,火花为了阻止他们,拿起脚边的枪就开了一枪。那一枪啊,穿过法庭的门,不偏不倚打到了站在外面的真凶!
龙一绘声绘色,都快讲起相声了,
龙一就在这个时候!火花她失去了意识昏了过去,犯人趁机打开法庭的门,把被害人给打死了。
法官嗯......龙一律师,你可真是有趣。明明你这语气听起来就是垂死挣扎的胡扯,但是你提出的这个可能性倒还真的挺合理!
怎么说呢,就像是......女巫首夜盲毒,毒死了狼王吧。
千变不必理会,裁判长!
千变检察官一记响指,
千变那天法院可没有记录说是有人中枪!辩护方主张的犯人根本不存在!
受伤的人......不存在?不可能,那天一定有人中枪从法庭逃跑了才对......
对了,记得昨天星影老师说过!当时千变检察官在那个案子之后请了好几个月的假,还特别强调是四十年里“绝无仅有”!
我凸(艹皿艹 )!?难不成......他是去养伤了?!那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