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司机带我来的什么地方,但绝对不是什么好地方。
偏僻,碰到的人脸上都带着一种麻木。
顺带一提,我又枪杀了两个对我不怀好意的男人,在这过程中行李也不知道被什么人给抢走了。
现在的我真的很狼狈,衣服上沾着血,脸上,手上都有伤痕,膝盖疼的不行,走路都一步轻一步重。
我深知靠自己天黑都走不出去,只能用枪威胁着一个人带路。
在天黑前,我被带到人多的地方。
正准备掏点钱给他当报酬,他就大喊大叫的求救。
我来不及逃跑,一个听到求救的警察直接用枪指着我。
“放下枪!”
看着警察,我丢掉早就没子弹的枪,眼泪控制不住的流了出来。
我只是想离开哥谭,为什么这么难啊?
还从好好的良民变成杀人犯!
我被铐住双手,在警车上情绪崩溃的大哭。
等到警局,同事们看到我都很惊讶,爱德不在。
处理好伤口就被带到审问室。
求救的男人说出目睹我枪杀俩男人的事。
审问我的是戈登。
“你为什么杀他们?”
我知道只要说出是防卫,是自保,我就有很大可能性没事。
可是想到那俩男人,我就想起差点被他们侵犯的事,眼神阴沉下来:“他们该死。”
戈登看着柯林格阴沉的眼神,只觉得她很陌生。
很快,警察就在被枪杀的俩男人附近又找到爆炸的车和死在里面已经被烧焦的司机。
我被押往阿卡姆。
隔着牢笼,阿卡姆里的犯人们肆无忌惮的打量着我,眼神充满恶意,言语低俗。
我很怕,真的很怕。
一想到我很快就会被关进去,跟那些犯人面对面,我就害怕的忍不住发抖。
为什么总有人想伤害我,想侵犯我?
为什么都用那种恶心的眼神望着我?
我该怎么办?
忽然,我想起被我杀死的司机和那俩男人,杀死他们前我也是这么害怕,可是他们死了,我安全了。
是啊,他们死了。
我突然觉得不那么害怕了。
因为,只要杀掉他们就好啦。
我不再发抖,换上囚犯的衣服,进入自己的牢房。
第二天,犯人们来到食堂。
我正在用餐,一个恶心的犯人就凑到我跟前,说是想跟我做朋友。
这种朋友跟外面普通的朋友不同,是男女之间特殊的朋友。
他长得很凶,我怯懦的拒绝他。
听到拒绝,他也没生气,只是言语恶劣的威胁我,还想对我毛手毛脚。
我害怕极了。
所以我直接用手指刺入男人的眼睛,挖出他的一只眼球。
男人和在场的犯人都没想到我会出手,还这么狠。
血淋淋的眼球又被我趁着男人大喊大叫的时候丢到他张开的嘴巴里。
圆滚滚的眼珠子就这么被他吞了进去。
他一脸血的倒在地上。
在场的犯人们收起对我恶意的眼神。
后来,我被带去进行电击治疗。
真的很痛,痛的我差点晕了。
不过经过这件事,犯人们对我的态度明显有变化,特别是在又有几个对我不轨或者想收拾我的犯人被我不要命的反抗,狠狠伤害了他们的重点部位后,他们再也不敢来招惹我。
我在阿卡姆的生活暂时得到平静。
丫丫奶糖好的,我成功把女主写黑化了,女主现在特别缺乏安全感,恶意太多,她就跟刺猬一样用这种办法把自己保护起来,但本性不坏的,比如用枪威胁人带路,是因为不用这种办法没人肯带路,还会对她产生恶意,但在被带出来后她还想着给钱当报酬,真的不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