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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拾--寻觅

狼王梦——回煞,含笑九泉

紫岚下决心要为黑桑找一个合作的伙伴。

一般来说,独狼孑然一身夺得王位,成功率微乎其微。忆往昔,尕玛尔草原狼群王位史上,有九成的狼王都是有合作伙伴的。老狼王虽年老力衰,但还不至于衰老到成为令秃鹫垂涎三尺的棺材瓤子,且积累了一生搏斗的经验。虽说独狼大都青春焕发,且很大一部分都出类拔萃,但要与老奸巨滑的老狼王比起来,还差那么一点。但如果两狼夹击,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年轻的狼耐力好,持久力强,且一下对峙一狼,顾的了头顾不尾,老狼王再奸再滑,也很难卫冕成功了。

紫岚第一个想到的是让自己的狼孙白琉璃和槲叶做黑桑的助手。一般来说,狼王助理地位虽不如狼王,无法吞食糯滑的内脏和上等好肉,但起码可以啃上一两根腿肉或肋骨什么的。这对于进食时僧多粥少的狼群来讲,能啃上一根腿骨,吃上半付肉脏,已经很不错了。但它只是想了想,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它是爱它的狼孙们的,它晓得,成为狼王的助手,相当于沾染了奴性,必竟狼王寻找助手,大都恩威并施。它们从不会给助手平等的待遇,对于它们来说,所谓助手,只是一个能为它们掇臀捧屁、吮痈舐痔的马弁奴才;或者说是一个高级奴仆,一个帖身保镖。虽说黑桑绝对不会那样对待它的后代,但它还是不愿让自己的狼孙成为它狼的陪衬。更何况,一旦沾染上奴性,要想克服,难于上青天——双毛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黑桑是同龄幼狼们的领袖,要想找到一个跟班一个助手一个奴仆,也不是不可能。

那只绰号叫歆瑶的母狼一胎产下三只幼崽,年龄与黑桑相仿,且个个都对黑桑服服帖帖的,视黑桑为理所当然的首领。但歆瑶生下的三只小狼里只有一只叫作囡囡的小狼是雄性,且出生最晚年龄最小体力最弱,身体发育的羸弱瘦小,体格比同龄崽子整整矮了半头。对于狼儿来讲,这是很吃亏的,与喀丘搏斗,怕是不过几个回含便会败下阵来。就算是狼王的奴仆,也要体格伟岸出类拔萃嘛,所以囡囡是绝对不行的。

那只叫作阿风的小狼崽性情凶悍,倔头倔脑,体格与黑桑不相上下很适合作黑桑的助手。但阿风的娘亲晴娉一胎产下四只幼崽,一只刚出生没多久便被雪豹叼了去;一只刚满月时被金雕掳走了;还有一只在十个月大时随狼母晴娉和狼父百里外出觅食时失足摔下了山崖。晴娉只剩下一只宝贝儿崽子,对阿风照顾的无微不至,娇生惯养的,以至于阿风成为狼群中的小霸王。晴娉会乐意让它的宝贝崽子做黑桑的助手吗?怕是只要黑桑有一点欺负阿风,母狼晴娉和公狼拉里肯定会将黑桑教训一顿,这当然是不切实际的。

必顺要为黑桑找一个身心伟岸忠心耿耿最好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再或者是像公狼古古那样缺乏野心的家伙,它想。

同龄幼狼虽多,但这种角色实在是少之又少。

冷冽的秋风将一棵萧条的古树上最后一片叶子也剪了下来,那片枯黄的叶子在秋风中打着旋,最后,落在一头毛色漆黑没有尾巴的小狼额上,那匹小狼用力摆了摆狼额,将那片枯叶摇了下来。

紫岚注视了那匹小狼一会儿,突然间,它激动的浑身 颤抖。

紫岚认得那匹小狼,它是独眼母狼霜霜所诞下的小狼,大名叫作絮风。絮风并非天生就是没尾巴的怪胎。它在半岁时不知为什么与同胞兄弟永昼起了争执。于是兄弟反目,两只小狼将栖息的巢穴变成了比武场,但由于两只小狼年龄相同,力量平衡,谁也不占压倒性的优势。最后絮风抠瞎了永昼一只狼眼,永昼咬断了絮风的尾巴。

更让紫岚满意的是,絮风除了没有尾巴外,身体因素基本的去,并且,论智商来讲,絮风可以说是一只天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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