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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欣仪(番外)

愿诸位安好

我叫欣仪,从小我便是富商贾的女儿。琴棋书画必须都选,我没有自己的自由,不能玩耍。我必须得端庄优雅,不得有分毫失误。从此,微笑,永远在我的脸上。温柔,永远是我的标致。规矩,无时无刻的在提醒我,你不能像那些人一样,活的多快乐。你是富人的孩子,就必须做好表率。

后来,在去百越的路上,我的全家被强盗所杀,血溅的到处都是,我被父亲躲在了一个狭窄的地方,他们没有发现我。他们夺走了全部的钱。但我出来后,他们已经走完了。我一直闷在原地,我不明白,刚刚还和我说话的人,如今,却身上满是血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就在那么一瞬间,我从一个富家孩子,变成了一个丧家犬。我不知道我还能去哪里,我很落魄。家,已经没有了……如今只能去百越自寻生路。

我一个人走了好久好久,才到了百越。所有人都嫌弃我,觉得我是一个乞丐。因为我长的好看,最后进了“春月楼”。母亲曾说过,春楼,是要一个女子失去清白。女子的清白最为重要,所以我一直是只卖艺不卖身。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好久好久。

我一直是以温柔视人,可人,不一定以温柔视你。毕竟来这里的,都是来取乐的,内心的肮脏,谁又能懂呢?

我不相信在这里的深盟海誓,在这里面骗的姑娘,最后,又会落得怎样下场呢?所有人口口声声爱一个人,其实只是为了取乐,只是为了自寻开心。到后来他就会忘记这个人,忘记所有自己说过的誓言,在这里面上吊自杀的人,有多少?

不知过了多久,我遇到了个女孩

叫千弦

是一个很可爱,很乖巧的孩子。当得知她身份的时候,我让她不要暴露这个身份。因为她这个道家的身份很容易为她引来杀身之祸。

她喜欢吃糖

有一天我变出去为她买糖,在回来的路上,我看见一群人在殴打她,而似乎指使人是春竹,她一直都在隐忍,一直记住我的话,没有运用法力。我很心疼,不想思考的扑在了她的身上,为她挡住了那些拳打脚踢。她很惊讶,想推开我,却被我死死的抱住。从来娇生贵养的我,这样的疼痛,就像把人打散架一样,但我还是挡住,我想护住这个眼神清澈的孩子。

后来不知为何停了下来,似乎是有人救了我们,迷迷糊糊之中,我似乎看到一抹红影,便不省人事地倒下了。但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千弦扑在了我身上,声音微颤地对我说:“姐姐,你终于醒了,吓死我了!”我很开心,有人这样关心我,我摸了摸她柔软的头,没有说话。

后来进宫,我表演了舞蹈,却没有看见她,那时我有些慌张,我对她,是对妹妹一样的宠爱,我也有个妹妹,她很乖,像千弦一样,眼睛清澈见底,她是个活泼阳光的孩子,她不受拘束,经常惹父母生气。她总是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温暖,但是她,去在那场屠杀中,帮我引开了强盗,死了……但我第一眼见到千闲的时候,我就在想,妹妹如果还在,似乎也有这么大了吧?我想护住千弦,当做妹妹一样疼爱,能护一时是一时,能护一世是一世!

后来,千弦有了很多朋友,过的也很开心,几个月后,道家的人来接她回家了,她递给了我一个白色簪子,我说过,我会用生命去守护这个好看的簪子。

一个月后,韩国和楚国入侵百越。血!又是血!那么熟悉的血色,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韩国士兵闯入了“春月楼”,无数的惊吓与恐惧蔓延,我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了我的房间里,握着那支白色的簪子,温柔的笑着,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自己拿起了小刀,自杀了。

对不起啊,阿弦,我可能等不到,下次与你相见的时候了。记得我的话,多看看天上的星星,我永远在天上陪伴着你,看着你……

欣仪没关系,我们都这样长大的,因为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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