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啦!大叔。”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姐不必多谢,你是我们百花魁的客人,我自是不敢怠慢,小姐方才说英文,奴劝小姐,不要再说英文,虽然百花魁亦是现代,但很少有人出去,小姐,如果说英文的话,别人会以为你是异类。”
“你不是叫我姑娘吗?怎么会叫我小姐呢?我也不是什么小姐,你突然一下就叫小姐,我会不习惯的…哎!我知道啦,啰嗦大叔。”
“姑娘来到我们山庄便是客人,自然应该叫小姐。”
“小姐切莫嫌奴啰嗦,被当成异类,可是要斩头的。”
“什么?那你为什么会英文呢?你不怕被当成异类吗?”我奇怪的问道。
“忘给小姐说了,奴本是先花魁的随从,自幼便跟着先花魁长徒跋涉,去学习,自幼便会了,回到百花魁,只要忌口,不胡说,便就不会。”
“哦,糟了!我怎么跟你聊着聊着又忘了?大叔,拜拜了”说完我便用我全身的速度跑向隔壁厢房。我看着他,躺在床上,脸色发白,虽说他平时与我吵吵闹闹,但看着他这样,终究内心还是愧疚。
“你个大笨蛋。”我便一拳打他的肩膀。
“啊!大小姐,你是要我的命啊”他惨叫道。
“你不是应该死了吗?”我擦了擦眼泪。
“你才应该死了,还连累我,我都有5天没吃饭了,要不是为了写通稿,我才不会把自己搞的这么狼狈。”他抱怨道。
“什么嘛。”我把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告诉他。
“原来是这样,那你岂不是要去竞争花魁?”
“才不要,我这小身板,随时都会掉命。”
“你怕什么?有我在呢。咳…咳
”
“就你?应该让我来保护你才对吧 ?我什么都不说了,我去给你买些东西吧。
我便来到当铺,把百元大钞换成银子,这大街真是繁华,一跑上人来人往的,咦,那是桂花糕吗?太好了,我此生的最爱,我还记得,得走五条巷子才能买到,林嫂亲自做的,我自幼便爱吃她做的,说实在的,现在我都有点想念林嫂了,“老板我要这个。”我指了指桂花糕。
“姑娘,你可真幸运,这是我今天最后一个了。”
老板用油纸包了起来,递给了我,可谁知我正想拿时,一只大手伸向了桂花糕,“谢谢啦。”并掏出银子放在了桌上,我看着他咬了一口桂花糕,心中莫名的有一把火。
“这位道友,可知先来后到?”
“对不起啊,我实在是太饿了,又看到喜爱之物,便把持不住罢了。”
“同乐,同乐啊!我也很喜欢桂花糕,不知道友的名讳?”
“在下…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