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来,张爱玲说爱一个人可以卑微到尘埃里,是真的。从见到许诺美的第一面,我就慕上了她。她犹如一朵别具风韵的月季盛开在盛夏,灼灼花俱燃。望着她清秀的面孔,时间在我的身上停住了脚步。我只会仰望,再仰望那株仙草。
初次相识是在初二下学期,我们成为了同桌,那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兰心蕙质,才情横溢,甚至堪称阆苑仙葩了。许诺美姿态优雅,身材窈窕,如同一只瘦长瘦长的精灵,头上只别着一束橙色的小花,修长的手指缠绕着,素素纤纤的双手固定在胸前,精致的小下巴含着,目光永远向下注视着课桌上的书本。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乌黑的大眼睛亮盈盈的,仿佛是两颗玲珑的玛瑙。当她转过头,无意间与我对视时,眉不点而翠,唇不着而朱,眼波荡漾,温柔的抚慰向我立即袭去。或是有时她身子忽偏的举动,如同一棵田间稻谷,阴风摇曳。或是有时她那双宛如葱根的纤纤之手无意间与我的手相撞,如同碧玉与白玉微微触碰,都会挑逗起我的小心儿。
真正心动的理由很多,不过若是总结归纳,她那优异的成绩引起争强好胜的我的注意。不过哪有不服?哪有嫉妒?分明只有仰慕。才华集于一身,出口成章,超强的记忆力,太多的天才本领环绕着她。我把自己的代号大天才完全摘除,将其改为许大天才,极力为她戴上,只为博她莞尔一笑。
作为一个早熟的人,深入贯彻暗恋为最安全的心理学知识,开始了一个人的自作多情,兵荒马乱。自从为许诺美这一名字披上喜欢的面纱后,我会不由自主的看向她。看她上课时端正的坐姿,听她下课后温柔的细语,与我聊名著时娓娓动人,甚至体育课上她娇弱楚楚的身影。我作为一个跟异性说话就会脸红的独身主义者,取出用该死的矜持与礼貌,抑制着内心的小火苗,用所谓正义呵责自己:“她有什么优点值得我喜欢?我深知孤傲,何必浪费感情。”
可是后来,邪终究压不住正。随着彼此间熟识,我愈发有种相见恨晚之慨。从欣赏转为真正的喜欢后,我就以喜欢的名义,为初恋做事。我把自己独有的,不为人知的温柔与细腻,浓缩在自己一贯的直男作风中,为与她放下一切裘马轻狂,只为她能够嗔怨一句:“我恼了!”我有一边学习一边唱歌的习惯,自从确认了暗恋的举动以后,我常常借《四季予你》胆小的告白“我愿意为你放弃曾经那些年少轻狂,不去再管所谓流浪或者远方,只想在你身旁把这情歌慢慢唱。”
如果我的暗恋与我平时的作风一样细心就好了,或许在他人的起哄中收场。可是我不知她对我的情感,全世界都不知道我喜欢她。喜欢一个人太难受了,尤其是满月之时或周末放假,不爱上学的我第一次盼望星期一,竟也是我心心念念的女孩。
终于,一种叛逆从心底爆发,打破了当日立下的智者不入爱河的誓言。我突然十分渴望她知道我对她的心意,不为等她的反应,仅是想让她知道而已。暗恋的确最安全,也最痛苦。我不是勇士,实在无法忍受暗恋,如同百条蛊虫噬心的痛苦。我开始在言语里直言对她的关心,在举止里表现对她的照顾,甚至以她为原型,首次创作了言情小说《留住初恋的味道》